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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案例公布
来源:县住建局 时间:2025年09月15日

2025322日,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对宁南县宁远镇码口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宁远大道)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其监理的宁南县宁远镇码口片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宁远大道),在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第二十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我单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承诺在今后监理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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