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宁南县自然资源局职能简介。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4.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违法案件,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耕地保护制度。
坚决扛起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田长制工作体系,从制度上保护好耕地,切实把田长制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强化规划引领,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加强耕地监测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完成2022年跑马镇湾子村海螺坪、石梨镇大田村、松新镇碧窝村海螺坪3个土地整治“百日攻坚”验收入库,取得华弹镇武星村、水塘村、先锋村,幸福镇石笋村土地整治暨园地改造项目立项批复并实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继续推进《宁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以及宁远、松新、竹寿、白鹤滩、华弹5个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及25个村级国土空间规划,力争通过审查,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三是加大用地保障力度。
提升用地报批效率,持续跟踪国家、省、州、县重点项目的要素保障需求,督促攀宁公司加快推进G4216线宜宾至攀枝花高速公路(宁南段)、华能风电项目、西宁高速项目的建设用地报件。在土地征收、报批、供应等各个环节加强沟通汇报,充分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等用地需求。同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等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
四是抓实地灾防治工作。
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扎实做好2023年隐患排查、宣传培训、监测预警、转移避让等常态化防范工作,统筹完成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部署实施10个镇100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作。
五是强化班子队伍建设。
落实省州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自然资源所改革的要求,争取州、县各级各部门的支持,不断充实干部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局机关、执法监察大队、矿产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土地整治储备交易中心、白鹤滩自然资源所、宁远自然资源所、华弹自然资源所、松新自然资源所、竹寿自然资源所,下属单位未独立开展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南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84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64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5.28万元。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为2487.6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9.9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以及地灾灾害等重点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入预算2487.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8.48万元,占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9.1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支出预算248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33万元,占34.22%;项目支出1618.69万元,占65.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87.6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89.9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以及地灾灾害等重点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84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7.6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64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5.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29.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31.45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以及地灾灾害等重点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万元,占3.7%; 卫生健康支出46.05万元,占1.85%;城乡社区支出17.64万元,占0.71%;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81.79万元,占27.41%;住房保障支出68.9万元,占2.7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万元,占0.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75.28万元,占63.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9.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交通费)及生活补助,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及参公编制人员(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6.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及参公编制人员(包含退休职工)医疗补助缴费,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包含退休职工)大病医疗缴费,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生活、交通补助发放,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参公)编制人员工资,缴纳行政(参公)编制人员工伤保险,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支出,以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76.8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缴纳事业编制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支出,以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严格执行政策,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监测费用,地质灾害重点项目的实施,以及工作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的差旅费、租车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印刷费等支出,以进一步抓好防灾责任制度落实,细化工作制度,强化主动避让措施,严格风险管控,努力降低因灾损失,推动我县地灾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1.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77万元、津贴补贴71.46万元、奖金233.65万元、绩效工资75.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4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1万元、住房公积金68.9万元、退休费(退休人员交通费)0.1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5万元、生活补助2万元、医疗费补助3.59万元。
公用经费69.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6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7.13万元、福利费8.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外事业务,2022、2023年均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因此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5.0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兄弟县(市)自然资源局到我县交流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的协调、专家踏勘、验收等相关公务接待支出。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全县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车辆保留。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执法监察大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42万元,比2022年预算42.96万元增加7.46万元,增长17.2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1台台式计算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自然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宁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2329.1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779.6万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71.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477.84万元。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具体项目及年度目标如下:
1.办公用房租金16.81万元,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租用办公用房,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10.00万元,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督促工作,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排查、防灾知识培训、灾情险情查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检查等下乡补助及租车费用的支付,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3.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经费38.04万元,补充上级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监测经费的不足,主要用于发放给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的补助费用及印制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统一样式的汛期值班记录本、地质灾害防灾宣传海报(画册)等相关资料的费用,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体系,提升广大群众防灾减灾避灾能力。
4.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477.84万元,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资金。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报表中使用的功能科目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主要用于支付行政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费(交通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及参公编制人员(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费用。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包含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费用。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及参公编制人员(包含退休职工)医疗补助费用。
(6)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130501),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生活、交通补助发放。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00101),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参公)编制人员工资,缴纳行政(参公)编制人员工伤保险,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200102),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用房租金。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00150),主要用于支付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缴纳事业编制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日常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240601),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监测费用,工作人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的差旅费、租车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印刷费等相关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1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表6)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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