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部门(单位)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评价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依法审批涉及工商行政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其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活动。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监督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做好涉工商行政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审批涉及质量技术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制定和发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执行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做好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照十八大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机构改革意见和省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我县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按照辖区比例配齐执法监管人员,执法装备和执法车辆,总体达到与我县监管服务对象数量相匹配的执法队伍和装备。
2.建成中国纤检局西南片区纤检站项目建设,并通过上级质监局资质评定,面向社会开展茧丝绸等检验业务。
3.完善基层监管所执法装备标准化配置、执法车辆配置,增强执法效能。
4.加快建设食品安全快检站建设,配置快检车辆,加强食品生案件、基本药物监管,强化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建立起全覆盖的监测网络。
5.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白鹤滩库区建设的需要,做好葫芦口监管所、白鹤滩监管所、华弹监管所的迁建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食药工质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派出机构9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南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17年预算收入总额为948.53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94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52万元,占94.09%;项目支出56.01万元,占5.91%。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948.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045.02万元减少了96.4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5名事业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纳入了机保中心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2.52万元
1、工资福利支663.31出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59.39万元,津贴补贴194.76万元,奖金21.62万元。
2、单位医疗保险38.6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33.9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4.74万元。
3、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88.52万元。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80505)15.16万元。
4、公用经费135.77万元,主要包括:
(1) 行政单位日常公用支出为122.79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0.4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6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租赁费6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在职福利费8.72万元,离退休福利费3.32万元,其他交通费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5万元。
(2) 机关事业公用支出为12.98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10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在职福利费1.3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44万元,其中主要包括:
1、宁南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机关住房公积金(2210201)66.71万元。
2、事业住房公积金(2210201)11.37万元。
3、离休费12.01万元,退休人员交通费0.7万元。
4、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6.01万元,主要包括: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24万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8万元、稽查大队办公用房租金2.44万元、食品药品抽检、执法办案、两网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收费与罚没清算28.33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作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的5万元减少了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了2017年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领指导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务工作,公共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及工商、质监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