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宁南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行业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并组织开展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初审)工作。
(7)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
2、认真做好全县“七五”普法工作。
3、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4、继续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5、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切实开展法律援助,更好地为我县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服务民生。
8、加大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力度。
9、全力抓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南县司法局为一个独立预算单位。司法局实际包括的单位有:局机关(行政单位)、公证处(事业单位)、编制数为35人(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3人),现实有在职人员31人(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1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469.94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469.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46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19万元,占96.22%;(其中:司法局机关:行政运行326.4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6..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8万元、住房公积金38.07万元,司法局事业:行政运行8.0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0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5万元、住房公积金0.976万元),项目支出17.75元,占3.78%(其中:普法宣传5万元、律师公证管理2万元、法律援助4万元、办公用房租金3.87万元、驻村工作队差旅费2.8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9.9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9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5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9.9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6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务员的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69.94万元,占96.22%;(其中:司法局机关:行政运行326.4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9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6..7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48万元、住房公积金38.07万元,司法局事业:行政运行8.0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0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5万元、住房公积金0.9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30.27万元,事业: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机关: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38.07万元,事业: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16.7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8.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医疗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交通费的发放。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00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办公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50.91万元,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普法宣传(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资料、普法装备与设施、对外宣传、法治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律师公证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法律援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办公用房租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
1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机关: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差旅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2.88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队员报差旅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公共安全预算基本支出45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38万元、津贴补贴136.11万元、奖金9.36万元、绩效工资2.4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1万元,住房公积金39.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0.8万元。
公用经费7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5万元、印刷费2.3万元、水费0.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5.6万元、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招待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3.41万元、在职福利费4.39万元、离退休福利费0.41万元、退休人员管理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相关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保障到乡镇调查了解普法情况和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到乡镇调查了解普法情况和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宁南县司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宁南县司法局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49万元,下降0.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宁南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宁南县司法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0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宁南县司法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5万元,其中:第一书记及驻乡工作队员工作经费(4人,标准7200元/人,华弹镇)2.88万元、“七五”普法工作经费5万元、法律援助4万元、公证工作经费2万元、办公用房租金(215.25平方*15元*12月)3.8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的支出。
4.司法(20406):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5.行政运行(20406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普法宣传(2040605)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8法律援助(2040607)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指行政单位的离退休方面支出。
11.未归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4):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支出。
14.医疗保险(21005):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5.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行政单位医疗(2100502):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221):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8.住房改革支出(22102):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9、住房公积金(210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南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7.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1.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安备案号51342702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