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宁南县商务投促局职能简介。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商务运行工作,由投资促进股、投资促进中心和商贸运行股具体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招商引资及商务运行工作的方针、政策。投资促进股、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全县各类招商活动,招商网络建设,招商引资信息整理、发布,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商贸运行股负责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贸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市场运行、监测、调控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省州县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工作。
(二)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重点工作。
1、聚力推进服务业发展。2017年,年初召开了全县服务业经济运行大会,落实了指标任务;大力推进凯地里拉温泉、文化影视艺术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等服务业项目建设;积极参与中国·宁南首届布依“三月三”文化旅游节、凯地里拉温泉和金钟山国家4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完成宁南农特产品和旅游产品展销工作;确定了服务业和限上企业培育目标。
2、借平台活跃经济市场。2017年,组织企业开展了“凉山·宁南2017年迎春购物月”、“火把节”、“国庆节”等节庆促销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了伊藤洋成都联展、“川货全国行”、凉山州“以购代捐”(成都)等展销活动。
3、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为加大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力度,举办了精准扶贫青年电商人才培训班;新建成4个村级商服务点,截止10月全县电商服务站点已达23个。2017年1—10月,全县网销额达2600余万元。
4、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工作。认真开展了商务执法检查工作,并将案件及时录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共办理143件。其中行政处罚(不予处罚)104件,其他行政行为39件。
5、加强项目包装推介力度。今年,我局对筹备的42个项目重新梳理论证,包装了12个重点项目,制作了《宁南投资服务指南》。同时,为鼓励外来投资者落户宁南提供了政策支持,主持草拟了《宁南县鼓励外来投资若干规定》。
6、积极开展“进千企、解难题、搞服务、促发展”活动。
为了开展好此项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坚持集中走访与常态走访相结合,充分了解企业所求所需,认真梳理企业当前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2018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6%,预计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9亿、增长12%,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的109%;新建乡(镇)、村电商服务点4个,完成任务的133%;货物进出口额目标任务为100万元人民币,现已完成出口额3115万元人民币,完成目标任务的3115%。全县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3亿元,同比增长10.7%,今年因财政八大项支出比去年下降,影响服务业增速,预计全年服务业增加值18.6亿元,增长8.5%,差州任务数1.5%,比去年增加4.2个百分点。清理培育规模以上及流通企业3户,个体户入统2户;完成服务业项目投资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250%。在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投资推介会上,完成省级平台签约30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5%;在建项目累计到位资金2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3%;国内省外到位资金18.1912,完成目标任务151%。外商投资实际到位额24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35%。在“中国光彩事业凉山行”活动中成功签约正式合同9份,金额121.05亿元;框架合同3份,金额23亿元,超额完成州下达的签约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南县商务投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73.2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收入预算173.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2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支出预算17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2万元,占93.62%;项目支出11.05万元,占6.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2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2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2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3.48万元,主要是今年我单位比去年多一名工作人员,另外今年新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54万元,占65.68%;住房保障支出12.49万元,占7.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万元,占18.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7万元,占7.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6.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务和服务支出的办公室、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类)2018年预算数为7.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用及退休人员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22万元,主要包括: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21万元,住房公积金12.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4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7.13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6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它社会保险缴费等83.34万元。
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其它交通费等23.2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费用0.8万元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倍。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的公务接待费远远不够支付接待费用。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客商和外出商务活动支出。
(二)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公车已经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商务投促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宁南县商务投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2万元,增长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宁南县商务投促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宁南县商务投促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宁南县商务投促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5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201(类)13款)01(项):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1(类)13款)08(项):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