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一)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指导、监督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保护设施建设,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宁南民族文化传承发展。
(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及质量。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安全播出,监管广播电视服务机构及业务。指导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规划、科技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六)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及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拟订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
(八)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开展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保卫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及监督工作。
(十)统筹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监督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活动。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宁南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以人民幸福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及产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水平。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巩固提升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地位,不断提升宁南文化软实力和旅游竞争力。
(十七)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二)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我局将紧扣“1553”发展思路和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报稳定各项工作,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各项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设施、阵地为支撑,以项目、活动为抓手,以人才、投入为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努力再创我县文化旅游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文化产业。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文化室、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二是努力办好中国蚕桑文化旅游节。三是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4场次。四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继续深入挖掘和整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继续做好国家、省、州各级非遗保护名录与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五是加强文物保护力度。配合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做好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的文物发掘和搬迁工作。
(二)广播电视。一是继续做好“高清宁南.智慧广电”建设项目,完成韩家梁子电视发射台机房搬迁并投入使用;完成省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发射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三是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调整工作;四是开展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广播电视迁复建工作。
(三)旅游产业。立足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文化的灵魂作用和旅游的载体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融合发展为目标,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融合创新为动力,实施文化和旅游康养融合发展工程。一是认真做好全省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力争明年3月底前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二是加快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力争明年启动凯地里拉二期建设项目;三是推动景区创建工作,力争明年内成功创建西瑶拉落三寨景区为国家3A级景区,并同步指导做好贝母山大峡谷景区(幸福茶岭)3A级景区创建工作;四是努力办好中国蚕桑文化旅游节;五是组织开展旅游名村、旅游特色村创建工作,命名一批资源优越、特色明显、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完善的标准化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六是做好全县农家乐、民宿、乡村酒店标准化提升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接待水平;七是做好文旅宣传营销工作,加快文创、旅游商品研发,建立宁南旅游网站,力争在智慧旅游和对外营销方面取得突破;八是巩固凯地里拉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成果,完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业态支撑;九是完成凯地里拉基础设施建设和宁南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十是争取县上支持,配齐配强旅游专业人才队伍,有力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2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2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510.2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收入预算510.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2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支出预算5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10万元,占97.23%;项目支出14.12万元,占2.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0.2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0.22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2万元、农林水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0.2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38.3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1.50万元,占72.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0万元,占9.53%;卫生健康支出43.02万元,占8.43%;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59%;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占8.6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57.3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图书馆04(项)2020年预算数为11.12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2(项)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稽查。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文化和旅游01(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村村通维修维护。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0年预算数为47.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56万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生活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9.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0年预算数为13.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9.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05(款)行政运行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及第一书记差旅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0.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4.84万元、津贴补贴88.27万元、奖金12.9万元、 绩效工资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99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5万元、 住房公积金44.1万元、生活补助1.56万元。
公用经费6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9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3万元 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0.8万元、 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5.62万元、福利费8.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3.49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工作增加。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工作开展。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8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34万元,下降8.9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两台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0年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预算拨款496.10万元,主要包括: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123.9万元、广播电视综合覆盖资金3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341.7万元、非遗传承人保护资金0.5万元。
2020年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预算绩效项目当年拨款14万元,主要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税费文化转移支付)11万元、“村村通”维修费2万元、文化稽查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类)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
凉山州宁南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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