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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时间:2019年03月15日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白鹤滩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农民提供政策引导和咨询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镇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民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搞好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白鹤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二)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

  1、继续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强化组织建设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全镇工作大局,继续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创新工作方式,协调好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实现两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12次,到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调研指导不少于24次,给基层组织上党课不少于12次。同时,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每个月开展1次党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学习研讨、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活动,提升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通过结对帮扶、传帮代、岗位锻炼等培养措施,促进后备干部早日成熟。

  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取明年发展更多的优秀青年入党。维护好党员“出口”通道,严格执行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办法。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支部为单位,各村民小组为单元格,分层级建立起QQ群、微信群、短信群,为党建工作搭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沟通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效率。

  2、继续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助力旅游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形成广泛共识,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发展新方式,结合白鹤滩镇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发展致富产业,扎实推进蚕桑、林业、畜牧、果蔬等产业发展,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在不适宜种植桑树的区域尽量种植青花椒,适时发展一批青花椒种植家庭农场,计划打造一个青花椒交易市场,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市场平台,减少中间流转的损失,把白鹤滩镇特有的青花椒产业发展壮大,使青花椒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合理整合资源,以家庭农场建设为龙头,以点带面带动富民产业发展。

  3、继续跟进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

  在后续的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白鹤滩镇将协同专业单位编制好增减挂项目区实施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好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做好农户集中安置区的土地协调,落实相关补助费用的发放,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组织实施好农户集中居住区建设、旧房拆除基地复垦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在各个时间节点各个实施环节有序推进。同时后续实施过程中,在不改变项目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充分结合白鹤滩水电站资源优势,将独具地方特色的元素融入新建区,按照生态旅游区进行规划打造,依托白鹤滩水电站旅游景观带实现联合、互利、共赢。

  4、继续抓好后靠集镇建设

  按照白鹤滩水电站建设,移民后靠安置规划,白鹤滩镇将与三峡公司以及各级部门加强联系,优化城镇布局,推行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推动城镇一体化发展,在后靠集镇施工建设中积极做好群众与施工方协调工作,保障后靠集镇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将旅游规划纳入大纲,明确主题定位,塑造文化旅游形象,以白鹤滩水电站为基础大力开发旅游产业,加快旅游交通、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性能。着重注意优化集镇功能布局,强化移民安置;着重体现移民的生产、生活和发展需要;合理调整集镇道路规划,注重人行空间和车行空间的合理搭配;确定新集镇的发展规模、用地以及空间发展总体思路框架;统筹集镇建设与非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各类空间要素,有效的配置各类基础设施、社会设施与防灾减灾设施。

  5、继续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调整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改善教育教学硬件设施,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抓好学前教育。大力开展农民素质培训、劳动力就业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有效保护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成农村卫生室建设,巩固农村医疗体制改革成果。认真抓好综治网格化管理,在全镇行政区划内设置三级网格,在镇党委设立第一级网格;各村(社区)、白鹤滩水电站主营地为二级网格,在村(社区)以下为三级网格,构建“分散采集,逐级汇总,动态更新,及时反馈,信息共享”的数据管理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维护广大公民合法权益,抓好禁毒防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城镇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努力实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城镇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过程中,白鹤滩镇党委、政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胆识魄力,以锐意进取、勇往直前的昂扬斗志,努力把白鹤滩镇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宽裕的凉山水电第一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白鹤滩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425.9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425.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9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42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92万元,占91%;项目支出37.99万元,占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5.9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5.9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4万元、农林水支出152.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5.9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35万元,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70万元,占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8万元,占6%;城乡社区支出8.64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152.29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25.43万元,占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0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05.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8.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1.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0.17万元,主要用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3.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7.95万元,主要用于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7.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8.3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4.9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5.5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8.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73.9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55.1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金资金。

  16.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25.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安全监管:2019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7.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73万元、津贴补贴55.52万元、奖金6.84万元、绩效工资25.10万元、社会保险缴费2.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2.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07万元、住房公积金25.43万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0.80万元、聘用驾驶员工资2.78万元、退休费0.08万元、村社干部误工补助55.14万元、复退军人医疗补助7.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2万元。

  公用经费5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1.88万元、在职福利费3.70万元、离退休福利费1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94万元、退休人员管理费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外事事务。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69%。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从俭,强化经费控制。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有关部门到镇指导、考察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白鹤滩镇人民政府无下属行政单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白鹤滩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A4纸。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白鹤滩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 我单位2019年具体项目及年度目标如下:

  2019年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万元,确保镇纪检工作顺利开展;

  2019年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5万元,保障政府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维护及其他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2019年安全监督日常专项支出4.4万元,确保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2019年扶贫资金1.24万元,保障外派普格县第一书记差旅及生活补助,助力脱贫攻坚;

  2019年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41.67万元,保障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退休人员退休费、职工养老保险等;

  2019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8万元,保障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的开支;

  2019年农业水支出152.29万元,确保事业运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正常运行;

  2019年住房保障支出25.43万元,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

  2019年城乡社区支出,保证社区日常办公开支、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义务兵优待: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困人员供养-农村五保供养支出: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生活救助:指反映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金资金。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7.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1.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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