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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年02月17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农民提供政策引导和咨询服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本镇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民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监督、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搞好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白鹤滩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二)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

一、全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强化组织建设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全镇工作大局,创新工作方式,协调好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实现两项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三会一课、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与党的十九大、省州县委重要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自信”;统筹推进农民工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健全白鹤滩镇优秀农民工台账和农民工党员台账,积极回引一批优秀农民工回乡创业、回村发展,吸纳一批返乡创业农民工进入村级后备力量,发展一批优秀农民工入党,表扬一批优秀农民工党员;“两新”组织党建方面,进一步理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深化“两新联千村·党建助脱贫”行动,不断提升“两新”党组织服务脱贫攻坚水平。

二、持续做大做强富民产业,助力旅游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形成广泛共识,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发展新方式,结合白鹤滩镇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发展致富产业,扎实推进蚕桑、林业、畜牧、果蔬等产业发展,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在不适宜种植桑树的区域尽量种植青花椒,适时发展一批青花椒种植家庭农场,把白鹤滩镇特有的青花椒产业发展壮大,使青花椒产业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把发展家庭农场作为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合理整合资源,以家庭农场建设为龙头,以点带面带动六大富民产业发展。

三、全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补齐短板;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提高教育、医疗等民生保障水平,深化“四好”村、“四个好”家庭创建,培育新风正气、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建立帮扶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保驾护航。依托记实系统加强驻乡驻村人员监管,坚决杜绝“就打卡而打卡”现象,确保干部钉在基层一线真帮实扶。

四、服务保障迁建集镇建设和电站建设,做好移民搬迁工作

白鹤滩水电站移民迁复建项目事关我镇4200余名移民的切身利益,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坚持把全镇各级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构建大交通、发展大产业、服务白鹤滩”的总体思路上来,正确处理好建设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通过宣传教育,使全镇党员干部对支持服务保障白鹤滩水电站移民迁复建项目建设的认识有一个新的跨越和提高。一是加快移民安置步伐。全面开展移民法律法规和安置政策宣传培训,完成移民实现首批移民安置,全力推进白鹤滩迁建集镇迁复建项目,完成白鹤滩迁建集镇迁建集镇基础场平、生活供水工程。二是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做好一系列对接工作,在施工中与地址勘察员做好沟通、交流,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合理布局新建区的区位、规模和空间;搞好农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整体考虑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以挂钩为抓手,综合推进各方面工作,实现土地利用节约集约、耕地资源有效保护、农民生活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协调共荣。

五、继续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步发展

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三年禁毒人民战争第二场战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镇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持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统筹抓好科技、科普、档案、保密工作,扎实做好残疾人、语言文字、民族、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645.2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645.2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转移性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64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2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5.2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2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4万元、农林水支出26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5.2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19.32万元,主要是乡镇区划调整,与倮格乡合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01万元,占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5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49.64万元,占8%;城乡社区支出10.64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261.26万元,占40%;住房保障支出40.42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95.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39.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2020年预算数为3.89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费。

7.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5.8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23.7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10.0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0.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39.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20年预算数为110.28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金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40.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5.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11万元、津贴补贴93.67万元、奖金11.01万元、绩效工资32.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2.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8万元、住房公积金40.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6万元、退休费0.08万元、生活补助3.8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76。

公用经费11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1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1.9万元、差旅费6.93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工会经费4.99万元、福利费7.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0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外事事务。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260%。主要原因是开展移民工作公务接待较多。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有关部门到镇指导、考察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5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无下属行政单位以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打印纸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 我单位2020年具体项目及年度目标如下:

2020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01万元,保障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及各项办公开支等基本支出;

2020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5万元,保障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交通补助,及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费;

2020年卫生健康支出49.64万元,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确保计生管理事务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城乡社区支出10.64万元,保证社区日常办公开支、社区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农林水支出261.26万元,确保事业运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正常运行;

2020年住房保障支出40.42万元,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开支。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指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费。

8.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指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扶贫-行政运行: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指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出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金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宁南县白鹤滩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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