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南县2018年地震应对工作方案和宁南县2018年度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
宁府办函〔2018〕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单位:
《宁南县2018年地震应对工作方案》《宁南县2018年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2日
宁南县2018年地震应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地震重点危险区抗震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2018年地震应对工作方案和凉山州2018年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专项预案的通知》(凉府办函〔2018〕7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原则,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统揽防震减灾工作,立足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按照“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备而不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整合资源、深化合作交流、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体系、全面提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和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做好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工作部署和职责分工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防灾减灾救灾新要求,夯实基层防震减灾基础。
1.全面深化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战略理念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的实话意见》(川委发〔2017〕24号)文件精神,健全抗震救灾工作体制,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作用,完善抗震救灾、信息共享、科普宣传、舆论引导、区域协作联运等协作机制,健全部门、乡镇、军地预案衔接、信息数据共享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时间安排:长期坚持)
2.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认真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法治水平。(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3.开展基础数据普查,实施数据工程,建立台站管理动态数据库、全县“三网一员”动态数据库、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专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按计划推进)
4.推进城乡住房地震保险试点,拓宽遭受地震巨灾后城乡建筑损失救助渠道,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抵御地震灾害(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二)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管理。
1.进一步强化全县各类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维护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确保各类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行;加强白鹤滩水电站地震监测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地震监测工作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2.强化震情跟踪工作,制定震情跟踪实施方案和异常核实工作规程,实行地震异常零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3.加强地质灾害、病险水库、极端气象、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源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食药工质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三)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做好隐患排查,加强抗震设防和次生灾害防治。
1.协助中国地震局完成我县年度地震危险区灾害风险预评估,认真分析当前防震减灾工作薄弱环节。(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2018年4月)
2.做好城乡建筑、地质灾害隐患点、道路桥梁、高坝水库、生命线工程、油库等地震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治理。摸清公路,桥梁等交通状况,逐步加强对危险路段、危险桥梁的整治改造。进一步优化电源设施布局、电网结构,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全面落实病险水库及主要江河堤坝除险加固措施。关注工业爆破、采矿等活动、确保科学、安全、清洁、高效开采利用。(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县发改经信局、县规建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教科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3.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三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基础设施、水库及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全面落实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国家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四)强化地震应急准备,狠抓综合应急能力,高效处置突发地震事件。
1.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突出实用性、可操作性的要求,各乡镇、重点单位要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防震减灾局备案。(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2.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强化应急资金、物资和抗震抢险物资、装备准备储备。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科学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储备能力的有机结合,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救灾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及时查缺补漏,备足抢险救援物资、各类工具、救援装备、帐篷、食品、衣物、药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3.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扩充地方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补充更新完善装备,充分发挥武警、公安、民兵预备役以及志愿者队伍抗震救灾中的作用,提升跨区域机动和多点救援作业综合能力;二是要加强各级卫生、交通运输、电业、通信等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地震救援救助和抢险保障能力;三是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扩大防震减灾社会参与面;四是健全川滇地区协作区区域协作联防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联络制度,研究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整合应急救援力量,理顺隶属关系,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纳入政府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和训练,实现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武警宁南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县发改经信局、县规建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4.加强防灾避险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一是要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习和社会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各中小学校教学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二是开展各类防震减灾科学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人民防灾避险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三是要有效组织开展各类地震应急演练,特别是学校、医院、乡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命线工程,地震演练要形成常态化。(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5.多途径、多形式加强灾情信息快速处理PDA(灾情采集终端)建设工作,实现灾情信息快速上报和无盲区覆盖。(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6.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五个一”示范建设。每年开展一个示范学校、一个示范社区、一条示范街道、一个示范广场、一个示范村建设(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7.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应急直升机停机坪建设工作。各乡镇确定不少于2个面积大于 600平方米、空旷、平整的位置作为直升机空投物资的地点,上报到县防震减灾局,确保发生地震时能够满足抗震救灾工作对特殊地形的需要。(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五)强化目标任务考核督查,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责任制度。
1.认真落实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全面完成省地震局对县防震减灾局的考核,州委、州政府对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任务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县级机关各单位及25个乡镇的考核。(责任单位:参加2018年度目标绩效管理综合考核的县级机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2.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地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得到科学有序高效处置。(责任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时间安排:全年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工作的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防震减灾体制机制,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基层基础能力。
(二)强化责任主体。各乡镇、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本地区防震减灾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制定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分解落实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工作中要把握“内紧外松”的原则,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重点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提出工作推进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健全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
(四)加大资金投入。宁南县人民政府把防震减灾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大力支持震情跟踪、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三网一员”建设、抗震设防能力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资金准备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地震应急演练等工作,建立抗震救灾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抗震救灾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督促检查。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相关单位,乡镇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充分,保障到位,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宁南县2018年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专项预案
目 录
1总则................................................................................................11
1.1编制目的....................................................................................11
1.2编制依据....................................................................................11
1.3适用范围....................................................................................11
1.4工作原则....................................................................................11
2组织指挥体系................................................................................11
2.1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11
2.2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13
3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18
3.1 I级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19
3.2 II级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21
3.3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24
4应急结束........................................................................................24
5附则................................................................................................2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996年以来,我县连续2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2014年以来确定为7级地震危险区,面临着十分严峻而复杂的震情形势。为进一步明确县应急委员会应对2018年度宁南县可能发生突发地震灾害事件时的工作重点和救灾方向,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2018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预评估和应急处置要点报告汇编》《凉山州2018年重点危险区地震应急专项预案》《宁南县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县应急委员会应对2018年度宁南可能发生的较大地震灾害事件,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立足“防大震,抗大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地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2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2.1.1县应急委员会的机构组成
主 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县人武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单 位: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规建局、县交通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食药工质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环保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县森林公安局、武警宁南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团县委、县政府应急办、县公路局、农行宁南县支行、国网宁南供电公司、移动宁南分公司、电信宁南分公司、县红十字会等单位。
县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兼任。
2.1.2县应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当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实施I级响应。
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宁南县城5.5—5.9级,或发生在县内其他地区6.5—6.9级的地震。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宁南县城6.0级以上,或发生在县内其他地区7.0级以上的地震。
2.当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实施II级响应。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是指发生在宁南县城5.0—5.4级,或发生在县内其他地区5.5—6.4级的地震。
2.2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根据地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除县应急委办公室之外,设立10个抗震救灾工作组,负责开展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由牵头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派出组成。
2.2.1县应急委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
成员单位:县防震减灾局、县民政局、县规建局、县统计局、县人武部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县应急委日常工作,做好抗震救灾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报送与处置等事宜。
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政府间、政府与部门间的协调,督促县级部门及时收集汇总报送本行业灾情信息,查明救灾需求,对口协调县内外抢险救援力量。县人武部负责县内外军事力量之间的协调。县防震减灾局负责县内外专业救援队伍和现场工作队的协调。县政府应急办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县防震减灾局、县民政局负责灾情收集汇总、评估救灾需求,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县统计局、县规建局负责基础数据收集汇总。
2.2.2生命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成员单位:武警宁南县中队、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力量迅速开展生命搜救工作。
县人武部、武警宁南县中队、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军事力量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灾区开展灾区生命搜救,指导自救互救。
2.2.3医疗救护防疫组
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成员单位:县食药工质局、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护、灾区卫生防疫,医疗药品储备和食品药品安全。
县卫计局、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灾区、配合生命救援队伍开展生命救援、伤病员救治,疫情防范控制,医疗药品储备,开展心理援助行动。县食药工质局负责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2.4救灾安置与物资接收发放组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监察委员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规建局、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国土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供销社、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食药工质局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接收和发放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县民政局负责制订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安排使用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县发改经信局、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县供销社等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做好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物资的供应保障。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确认遇难人员身份,妥善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县国土局负责过渡性安置点选址。县规建局负责城镇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性评估,过渡性安置点规划建设。县教科局负责在校师生的临时安置。县文广体旅局负责灾区景区游客疏散转移安置。团县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协助开展群众转移安置,分发救灾物资,分发救灾物资。县监察委员会、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食药工质局、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接收发放中的监督审计统计。
2.2.5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公路局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负责组织抢险工程队伍抢修交通设施,协调运力,确保交通运输正常。县公安局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建立应急专用通道、确保畅通。
2.2.6抢险救灾要素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发改经信局
成员单位:县规建局、县水务局、县教科局、电信宁南分公司、移动宁南分公司、联通宁南分公司、国网宁南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四川宁南销售公司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通信、电力、石油、供水等抢险救援要素保障。
县发改经信局、电信宁南分公司、移动宁南分公司、联通宁南分公司等部门负责组织抢险工程队伍抢修通信设施设备,建立应急通信网络,保障抗震救灾通讯需求,恢复灾区通信。县发改经信局、县教科局、县规建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设备、物资、科技成果等保障要素调用征用。县发改经信局、县规建局、县水务局、国网宁南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四川宁南销售公司等部门负责组织抢险工程队伍抢修生命线工程和环卫设施,确保灾区水、电、气、燃料等生产生活需求。
2.2.7抢险救灾资金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农行宁南县支行、县扶贫移民局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农行宁南县支行、县扶贫移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筹措、调拨抢险救灾资金。
2.2.8次生灾害监测防范组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农牧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食药工质局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地震次生灾害的监测与防范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调查和隐患排查,及时通报发展趋势。县气象局负责灾区气象监测,及时通报重大气象变化。县环保局负责灾区空气、水质、土壤以及饮用水水源水质等的污染监测与隐患排查防治。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设施检查和隐患排查,监测次生水患,及时通报发展趋势,处理险情。县农牧局负责农畜产品检验检疫、疫病防疫。县食药工质局负责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县发改经信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可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矿企业、危化品设施、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等检查、监控,防范严重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2.2.9地震监测与灾害损失评估组
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规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与灾害损失评估。
县防震减灾局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情跟踪、震情趋势判定与地震科学考察工作。县发改经信局、县民政局、县规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受灾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核实,快速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2.2.10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宁南县中队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
县公安局、武警宁南县中队等部门负责党政首脑机关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警卫,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2.2.11新闻宣传与涉外事务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防震减灾局、县信息化办等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负责抗震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和涉外事务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信息化办负责设立新闻中心,发布信息,舆论收集引导,新闻报道及境内外记者管理服务。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防震减灾局等部门负责灾区科普知识宣传。县文广体旅局负责抢修广播电视设施,建立临时广播站,恢复广播电视;负责妥善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国(境)外人员,及时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驻华机构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国外和港澳台救援队伍和救灾物资事宜。
3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3.1 I级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3.1.1应急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防震减灾局在第一时间获取地震三要素,启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迅速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委成员报告震情信息。
2.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委成员(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感知宁南县城发生强有感地震,或收到县防震减灾局震情报告后,主动迅速赶赴宁南县音乐广场聚集。
3.县应急委成员单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自行启动本行业预案,先期处置,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援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4.中国移动宁南分公司立即启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通讯物资储备库,快速形成指挥部场所,启用应急通讯系统,开通卫星电话和应急电话。
5.县应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县应急委第一次会议。县防震减灾局向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初判报告,提出启动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I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县应急委成员单位报告已采取的措施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情况.县应急委主任宣布启动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I级应急响,成立宁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3.1.2应急处置
1.通行保障。实施灾区交通保障方案,实行交通管制,通往灾区道路设立抢险救援专用通道,灾区建立生命救援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工程抢险队伍、协调运力,抢通保通。
2.通讯保障。实施灾区通讯保障方案,立即采取措施优先保障应急指挥以及人员搜救与救治重点地区的抗震救灾通讯需求,尽快恢复灾区通讯。
3.救灾保障。各部门迅速收集汇总上报灾情,按职责分工调集资金、人员和物资设备,做好救灾保障。
4.县政府应急办、县防震减灾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等部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
5.县人民政府将灾情初判意见和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上报州政府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6.县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震情、灾情和县人民政府已采取的救灾措施。
7.灾区政府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受灾初查和自救互救情况,请求增援。
8.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受灾严重地区派出前线指挥部,强化当地地震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能力,或直接组织、指挥和处置灾区临时出现的重大事件。
9.生命搜救、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应急救援队伍驰援灾区。新闻媒体赶赴灾区。
10.先期到达的救援队伍迅速抢救生命,开展救灾抢险,现场工作队及时收集核实灾情,上报人员搜救需求、群众生活保障需求和灾区通讯、交通、电力等救灾保障条件,帮助灾区政府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做好灾害监测与处置等工作。
11.成立县乡(镇)联合指挥部,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2.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向公众告知地震初步情况、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安定人心,稳定社会,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震救灾。
13.召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听取各工作组救灾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4.及时向州政府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请求增援。
15.视情况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紧急征用抗震救灾急需的物资、器材、资料、科研成果和技术方法等;启用直升机停机坪,建立直升机到交通受阻灾区现场的空中投送通道;对特定区域实行交通管制、宵禁、封锁等特别处置措施。
16.要求非灾区乡镇政府稳定社会,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积极组织生产灾区急需的物资和装备;组织非灾区乡镇政府和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支援。
17.县人民政府视情况发布相关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
3.2 II级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3.2.1应急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防震减灾局在第一时间获取地震三要素,启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迅速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委成员报告震情信息。
2.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委成员(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在感知宁南县城发生强有感地震,或收到县防震减灾局震情报告后,主动迅速赶赴宁南县音乐广场聚集。
3.县应急委成员单位接到震情信息后,自行启动本行业预案,先期处置,开展自救互救,抢险救援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4.移动宁南分公司立即启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通讯物资储备库,快速形成指挥部场所。视情况启用应急通讯系统,开通卫星电话和应急电话。县人防办派出应急指挥通信车。
5.县应急委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县应急委第一次会议。县防震减灾局向应急委报告震情和灾情初判报告,提出启动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II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县应急委成员单位报告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队伍的准备情况;县应急委主任宣布启动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II级应急响应,成立宁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3.2.2应急处置
1.通行保障。实施灾区交通保障方案,实行交通管制,通往灾区道路设立抢险救援专用通道,灾区建立生命救援绿色通道。及时组织工程抢险队伍、协调运力,抢通保通。
2.通讯保障。实施灾区通讯保障方案,立即采取措施优先保障应急指挥,以及人员搜救与救治重点地区的抗震救灾通讯需求,尽快恢复灾区通讯。
3.救灾保障。各部门迅速收集汇总上报灾情,按职责分工调集资金、人员和物资设备,做好救灾保障。
4.县政府应急办、县防震减灾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等部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队赶赴灾区。
5.县人民政府将灾情初判意见和启动应急响应情况上报州政府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6.县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震情、灾情和县人民政府已采取的救灾措施。
7.灾区政府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受灾初查和自救互救情况,请求增援。
8.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向受灾严重地区派出前线指挥部,强化当地地震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能力,或直接组织、指挥和处置灾区临时出现的重大事件。
9.生命搜救、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等应急救援队伍驰援灾区。新闻媒体赶赴灾区。
10.先期到达的救援队伍迅速抢救生命,开展救灾抢险,现场工作队及时收集核实灾情,上报人员搜救需求、群众生活保障需求和灾区通讯、交通、电力等救灾保障条件,帮助灾区政府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做好灾害监测与处置等工作。
11.成立县乡(镇)联合指挥部,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2.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向公众告知地震初步情况、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安定人心,稳定社会,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入抗震救灾。
13.召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听取各工作组抗震救灾情况报告,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14.及时向州政府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进展。
3.3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或强有感地震、地震谣传等其他地震事件,按《宁南县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处置。
4应急结束
当生命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灾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基本得到控制、震情发展趋势基本稳定、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时,县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附则
5.1预案管理
5.1.1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开发布。
5.1.2县防震减灾局承担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防震减灾局负责解释。
5.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4月30日自动废止。

公安备案号51342702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