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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宁南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府办函〔2020〕43 号)废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宁府办函〔2020〕43号-关于印发宁南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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