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 “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年2月27日,《宁南县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并贯彻执行。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编制《宁南县推进瓶装液化气“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
《宁南县推进瓶装液化气“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4 年1月制定,意在强化燃气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着力提升燃气本质安全,全力消除不安全用气环境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
二、主要内容
(一)改造对象
满足电力增容及供配电设施布点区域内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电”。
按照风险隐患等级,分三类进行改造(即:重点改造类、有序改造类、其他改造类)。
(二)改造程序
用户申请——街道(社区)或乡镇受理并分批提交住建部门——住建与国网公司现场确定改造方式——国网公司编制改造方案——用户与施工队伍签订协议及费用交付——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共同验收(基层、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用户)——通电使用
(三)资金奖补
对实施了一户一表(以供电公司开户名为准),报装容量在160KW及以下的商户,报装“零投资”,表计及以前的改造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商户内部由县国资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施工队伍进行改造,费用按照“政府奖补一点、用户出资一点”的原则,每户改造成本超过10000元的部分由用户自行承担。改造成本10000元内由省州县三级政府和国网供电公司补贴70%,用户自行承担30%。具体金额根据商户新增用电负荷千瓦数,以260元/kw的标准进行测算。(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室内改造,如有剩余将全部用于补贴商户购买电灶具等)。
(四)申请流程
1. 改造完毕的用户填写《宁南县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瓶改电”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向电力公司提交申请。待电力公司进行核实,确认签字盖章后,用户将《申请表》报送属地镇政府。
2. 属地镇政府在收到《申请表》后及时到用户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并留好相关影像资料
(五)兑现流程
“瓶改电”改造完成后,用户将购买电炊具的正式发票、产品合格证等资料提交属地镇,镇政府统筹向县燃气工作专班提请验收,专班在一周内完成资料初审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专班将有关资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终审,兑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