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川办发〔2024〕26号)、州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凉山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凉府办发〔2024〕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共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整治范围、组织架构、整治重点、工作机制和工作要求。
《方案》的总体要求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摸清电动自行车及其生产、销售企业和停放(充电)场所的底数,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方案》的整治范围为:整车质量不大于55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1小时等要求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以电力驱动(助动)的非机动车,其中包括出厂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改装后不符合的交通工具。电动摩托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轻便摩托车(含三轮)和低速四轮电动车的停放、充电以及回收报废等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参照电动自行车执行。
《方案》的组织机构为:县人民政府成立宁南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雷任召集人,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刘国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弥鹏涛任副召集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县级整治专班办公室设在宁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设销售流通、组装改装、登记管控、停放充电、溯源追责等专项任务组,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分别牵头负责,抽调专项任务组牵头单位的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全面统筹协调整治行动。
《方案》的整治重点为:1.突出生产环节源头管控;2.加强销售领域动态监管;3.推进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建设;4.提升使用环节安全条件;5.有力化解充电过程安全风险;6.健全完善报废回收管控机制;7.从严查处路面违规违法行为;8.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改装行为;9.实施全环节事故溯源追责。
《方案》的工作机制为:1.会商调度机制;2.通报曝光机制;3.督导检查机制。
《方案》的工作要求为: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明晰各方责任,明确电动自行车轮渡运输安全要求,并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内部市场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控和宣传提示,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将此次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