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宁南县竹寿水库扩建工程移民人口界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顺利推进四川省宁南县竹寿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宁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宁南县竹寿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安排部署,县水利局牵头起草了《四川省宁南县竹寿水库扩建工程移民人口界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起草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和目的
大中型水库建设项目移民安置人口审核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贯彻落实水库移民安置政策,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审视以往,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个别水库移民安置人口登记审核工作中存在移民身份界定标准把握不一、审核程序不尽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移民安置政策的精准落实。
为规范宁南县竹寿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人口及移民安置户审核管理行为,保障移民合法权益,起草制定《办法》成为做好宁南县竹寿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
二、起草的思路
移民安置人口界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深远,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是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在《办法》中,重点明确关于移民安置人口界定的范围、方法和程序,针对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的不同人口情况进行分类、细化,确定各类移民安置人口界定实施办法,并征求当地镇人民政府、村组干部及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群众的意见,尽量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三、起草的过程
宁南县水利局于2023年2月起草了《办法》。《办法》的起草参考了《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宁南县移民人口界定实施办法》。2024年1月9日,我局组织竹寿水库开发有限公司、石梨镇人民政府、移民综合设代、移民监督评估等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就《办法》征询与会各方意见,并按会议要求进行了修改;2024年1月18日,征询了石梨镇、县教体局等11个部门、镇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五条,包括总则、移民人口界定、界定程序、职责和责任、附则等内容。
宁南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5日

公安备案号51342702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