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 县级部门
县退役军事务人局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及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定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安置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上报拟列入全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安全、政务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等工作。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指导监督直属部门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和推进落实。承担全县拥军优属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学习培训、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帮扶援助、褒扬纪念、应急信访、抚恤等相关工作,退役军人保障政策的落实、政策咨询、工作宣传,负责信息交流和数据信息管理维护,对退役军人帮扶解困和矛盾化解等。受理处理涉及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负责宁南县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烈士褒扬信息化建设、烈士事迹编纂、烈士遗物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烈士祭扫、纪念、宣传、教育和烈士相关对外交流合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领导分工

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海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国华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财务、人事、安置就业、优待抚恤、褒扬纪念等各项工作。

四、单位负责人

江海

五、联系电话

0834-4596356

六、办公时间和地址

地址: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1幢1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链接

中国.宁南

主办: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宁南县委办公室 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宁南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