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第一条 根据《宁南县机构改革方案》(宁委办〔2019〕22号)、《关于<宁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宁机改〔2019〕2号)、《关于调整卫生健康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宁编委〔2024〕16号)。
第二条 宁南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中共宁南县委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艾防办)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接受中共宁南县委艾滋病防治委员会领导,承担艾滋病防治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战略、规划、政策等,研究拟订我县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措施、意见建议、规划计划等。县卫生健康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艾防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艾防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宁南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健康方面的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实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经授权后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六)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七)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八)指导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本系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本系统审批服务便民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实。承担县政府公布的审批服务事项。
(十一)负责全县中医(含民族医,下同)事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科研教育规划,组织科技成果评审、鉴定及推广应用,指导学术交流。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凉山、健康宁南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改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息与统计股)。综合协调政务和机关事务、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综治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县、镇医疗卫生机构离退休人员工作。落实东西部协作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帮扶、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等帮扶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教与对外合作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基地建设日常管理和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出国(境)研修、学习等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社会组织(协会)管理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承担全县健康宁南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指导局管预算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指导国家和省专项支援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工作。承担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协调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设备装备管理。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四)公共卫生与应急股。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组织实施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承担县委艾滋病防治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拟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预防保健、医疗保健工作政策及规划。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承担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及本系统“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政府职能转变。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的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预算支出需求计划的申报工作。拟订农村和社区计划生育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项基层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和标准化建设。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落实。承担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县、镇医疗卫生机构关心下一代工作。
(八)中医股。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中医药师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按规定对系统内党组织和党员履行职责实施监督。承担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健康扶贫工作。
三、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付登贵
主持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联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浩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务审计股、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股、中医股)、卫生系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联系县妇计中心、宁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远镇卫生院、俱乐镇卫生院、大同镇卫生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首勇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共卫生与应急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竹寿镇卫生院、石梨镇卫生院、华弹镇卫生院、西瑶镇卫生院。
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大勇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疾控股(县爱卫办)、人事科教股、卫计监督执法大队。联系县疾控中心、白鹤滩镇卫生院、骑骡沟镇卫生院、跑马镇卫生院。
县委艾防办专职副主任 凌国玥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艾防办。联系松新镇卫生院、幸福镇卫生院、六铁镇卫生院。
四、单位负责人
付登贵
五、联系电话
0834-4572377
六、办公时间和地址
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服务中心四幢5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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