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商务、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港澳事务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商务、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港澳事务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全县商务、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港澳事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全县商务、经济合作、投资促进、外事、港澳事务目标的分解下达、督办考评。
(二)牵头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督促落实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的重大问题,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培育完善现代城乡市场体系,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负责提出规范商贸和流通秩序的政策建议。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并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和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市场调控工作。
(六)牵头建设完善县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广现代流通方式,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七)负责全县对外贸易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的业务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全县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全县服务贸易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建设。指导、推动、协调全县服务贸易体系建设。
(九)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指导外资并购工作。
(十)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宁南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指导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服务创新工作。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完善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电子商务活动的特点,完善和创新电子商务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和应用提供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宣传及应用推广活动。
(十二)指导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负责境外投资管理。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合作、会展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县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负责对全县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十六)参与推进全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全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其他国内(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推动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十七) 统筹协调全县外事、港澳事务及其重大活动。审核各部门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外事、港澳工作的文件。统筹协调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和港澳事务活动。
(十八)综合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审核报批短期来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电。负责对涉外人员和涉外活动进行报批、备案管理,审核(审批)在县举行的国际性会议。
(十九)负责县委对外党际交流和合作工作。负责来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来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外国友好人士的邀请、审核报批和接待工作,办理相关礼宾事宜。
(二十)统筹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统筹全县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发展全县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交流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发展全县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市县和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为全县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务。
(二十一)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涉港澳案件和涉外突发应急事件。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活动的管理工作。
(二十二)统筹全县涉港澳事务,负责我县川港澳合作机制有关事项。统筹协调与港澳各界交往事宜。负责全县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报批工作和港澳特区政府驻川、驻州机构的联络交往事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州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县商务、经济合作、外事、港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二十四)承担县委外事委员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各股室业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议决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的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文电运转、文秘事务、信息、档案机要、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政务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和争取上级有关各种经费等;负责监管局机关的国有资产;负责年度目标的拟订、统计、监测、考核等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贸运行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指导全县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贸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负责市场预测和调控工作,监测县内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应状况,规范家电维修、汽车销售秩序;按有关规定对典当、拍卖、租赁、汽车流通和再生资源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州、县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要素保障,拟订行业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服务业推进机制;协调全县服务业运行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会商机制。负责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服务业重点品牌和质量建设,推动服务业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服务业调研、培训等工作;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宁南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服务业投资促进工作,牵头负责重大服务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和落地协调服务工作;搭建国内外服务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推介、信息、交流等平台,指导和参与服务业重大项目洽谈、签约工作。
(三)经济合作和外事股(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该股室)。 负责宁南县与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牵头共建的特色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外商投资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牵头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实施博览会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西博会等重大会展活动和主题招商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专题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推介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专题招商、会展等活动。负责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承担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的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分析和包装推介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起草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博览工作、投资促进的有关地规划和实施方案。牵头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牵头完善和落实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对外事的决定;拟定全县外事工作规划及有关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归口管理全县的外事工作;牵头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计划的制定和报批事宜;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工作,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案件和涉外应急事件;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四)宁南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各项服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何茜(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刘炳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商务工作;分管财务、组织建设(含党建、人才、老干)、主题教育、联村(包括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巩固、防汛减灾、移民、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统战(含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化“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食品安全、粮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商贸运行管理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阴圆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经济合作、外事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凉山”建设、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宣传思想(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含高价彩礼)、保密、人事、青工妇、人居环境整治、信访、平安建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农民工服务保障、依法治县、禁毒防艾、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经济合作和外事股、商务发展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四、单位负责人
何茜
五、联系电话
0834-4573989
六、办公时间和地址
地址:宁南县金沙大楼11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