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 县级部门
县审计局
来源:县审计局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一、机构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州和我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制度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草拟地方性财政经济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对国家、省、州和我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州审计局的领导,按照州审计局要求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电文、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教育培训、信访、保密、宣传、外事、新闻发布、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史志编纂及审计统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草拟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承担审计业务重要文稿的草拟和审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监督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二)财政审计股。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实施对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县委工作机关、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和有关群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县政府部门(单位)、县级事业单位、政法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组织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开展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和我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三)综合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实施扶贫等农业发展项目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县级政府投资、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实施县内重大建设项目审计和投资绩效与管理情况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财政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并承担以上工作的相关业务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三、领导分工

杨清维:负责脱贫攻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审计信息中心、综合审计股、专项资金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企业审计内审等审计业务工作,代管财政审计股、财税审计、部门预算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审计业务工作。

四、单位负责人


五、联系电话

0834-4572764

六、办公时间和地址

地址:宁南县南丝路大厦3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链接

中国.宁南

主办: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中共宁南县委办公室 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维护:宁南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