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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来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宁南县司法局恢复重建于19843月,是宁南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五)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六)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相关的行政诉讼、州政府交办裁决案件。

(七)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八)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监督指导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和安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改后,重新组建的宁南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基层基础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法治宣传股、法制股(行政审批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6个股室,挂中共宁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辖公证处、宁南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宁南县法律援助中心)2个事业单位,司法所13个。

三、领导分工

唐兴福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后勤保障工作,分管办公室。

阿衣子曲莫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工负责人事、党建、行政复议与应诉、全面依法治县等工作,分管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丰富全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工负责、财务、工程项目采购、物资采购、法制、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工作,分管法制股(行政审批股)、行政调解指导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基层基础工作管理股、法治宣传股、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四、单位负责人

唐兴福

五、联系电话

0834-4572204

六、办公时间和地址

地址:宁南县政务中心46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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