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宁南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宁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宁南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国资局)牌子。宁南县财政局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财税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管理办法,提出运用国家、省、州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管理办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并指导部门开展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相关政策,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贯彻党中央、省、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党中央、省、州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六)贯彻党中央、省、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编制县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九)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系统管理,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所出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做好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五)落实中央、省、州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调整:将县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给县审计局。
(十九)职能转变。 1.贯彻党中央、省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配合中央、省、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对乡镇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增强乡镇财力保障水平。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一是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二是坚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稳妥有序、守住底线,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三是坚持以深化金融改革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提高地方金融企业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财政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税务局对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并向财政局备案。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局及时共享。 3.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各类投资基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县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工作人员:
曾仁燕(办公室主任)、张晓军、钱安慧、杨育林、方琼
2、股室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政务接待、档案、机要、安全及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审核公文格式;负责机关目标考核管理;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机要、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转办、政务公开、办公用品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值班安排和督查工作;负责办理与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衔接;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委
(二)综合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1、工作人员
邹扬(PPP中心主任)、袁宣、韩兴福、勒古艾婵、彭静、黄秋晗
2、股室职责
(1)牵头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执法、财政普法,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牵头履行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等财政局职责范围内的税政职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担彩票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有关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务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优化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承担州本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负责组织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2)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和县财政局关于PPP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拟定全县PPP工作推进方案,推进PPP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搜集、汇总有关管理制度、文件并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专栏集中发布;负责项目征集、储备、推介、示范;组织宣传引导、调查研究和业务培训。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PPP中心、综合科、法规与税政科、会计科(行政审批科)、票据管理中心
(三)预算股(预算编审中心)
1、工作人员
苟大媛(预算股股长)、周梦佳(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柴金颖、袁彬、徐正毅
2、股室职责
研究拟定全县预算管理办法、财政政策、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统筹协调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的审查、编制、汇总,办理全县预算追加(减)事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负责拟定全县预算编制方案、县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调整预算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工作;办理全县财政收支决算;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承担全县财政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办理州与县财政结算事宜;负责公开县级预决算、调整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负责全县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预算科、州预算编审中心
(四)行财股
1、工作人员
何大敏(行财股股长)、许杨(行财股副股长)、吴敏、孙怀强
2、股室职责
承担行政、政法、涉外交流、经贸合作、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参与拟订社保、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有关方针、政策、制度。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参与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行政政法科、科教与文化科、社会保障科
4、对应县级部门
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巡察办、目标绩效办、党校、教体科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文体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信访局、医保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馆、史志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社科联、文联、残联、工商联、税务局。
(五)乡财股
1、工作人员
杨海燕(乡财股股长)
2、股室职责
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制定乡镇财政管理规章制度;指导乡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加强乡镇财政各项资金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监督乡镇预算执行,组织、审查、批复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办理乡镇财政总决算;承担县对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制定乡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乡镇财政业务培训;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六)经建股
1、工作人员
黄静雅(企财股股长)、李红(惠民股股长)、陈菲
2、股室职责
拟定县级财政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拨付工作;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粮食州专储、县专储费用利息补贴的预算、拨付、监管使用。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审批;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相结合;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组织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经建科、资产管理科
(七)国库股(支付中心)
1、工作人员
饶莹(支付中心主任)、张翔(国库股副股长)、吴道飞、段冈莲、李雪
2、股室职责
贯彻执行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办理财政资金划拨及清算,负责财政资金的测算与调度,制定各项财政性资金拨款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监管财政零余额账户;负责全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管理;负责组织预算的执行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做好执行情况分析。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总决算和审核汇总部门决算,批复本级部门决算。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贯彻落实土地矿权有偿使用、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国库科、支付中心
(八)国资管理股
1、工作人员
古永彬(国资股股长)、吕桂香(国资股副股长)、徐世钰、李娜
2、股室职责
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履行所出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做好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研究提出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措施;研究提出县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实施办法;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和监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报和执行,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指导企业财务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决算的编制。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清算、催缴入库工作。
3、对接州国资委。
(九)监督评价股(惠民补贴资金管理股)
1、工作人员
李唯(监督评价股股长)、沈金明(监督评价股副股长)、洪羽
2、股室职责
牵头建立财政监督制度机制、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体系。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等监督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提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指导中介机构和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并对其评价质量进行监督,建立绩效评价工作信息库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贯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负责惠民补贴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拨付等;会同主管部门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一卡通”管理的综合协调。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政府采购监管科、财政监督科、惠民资金管理科、绩效管理科
(十)农财股
1、工作人员
宋华秀(农财股股长)、周靖淞、王强、王洪菊、比补阿才
2、股室职责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扶贫、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方面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资金;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研究财政支农政策,指导全县农口系统的财务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综改方针、政策;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基层组织活动和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费;参与拟定自然资源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
4、对应县级部门
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气象局、生态环境局
(十一)金融管理股
1、工作人员
赵红(金融管理股股长)、白思义
2、股室职责
(1)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地方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2)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县地方银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保险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全县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组建、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县资本市场和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协助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进行各类债券、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境外融资除外)。协助开展政银企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配合推动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发展有关工作。参与推动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协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相关工作。
(3)拟订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拟订全县金融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经济。负责全县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强化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规定。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金融资本管理科,金融运行协调科,地方金融监管科、政府债务管理科
(十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1、工作人员
程咸丰(评审中心主任)、冯骏驰(评审中心副主任)、何兴扬
2、股室职责
主要负责对财政授权的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预算的评审;接受上级财政及其他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对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职责如下:1、对财政授权的房建、市政、水利、道桥、园林绿化等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工作;2、协调中介评审机构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审核中介机构的评审结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对应州财政局科室:
投资评审中心
(十三)财务股。
1、工作人员
尹栩
2、股室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管理和审批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基建项目立项、基建投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一)钱明忠: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
分管宁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马贵洪: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乡村振兴、财务、人事、档案管理、保密、政府采购、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防汛防地灾、应急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预算股、乡镇财政股、预算编审中心、农财股、财务股、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
(三)刘城利: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管理国资、工会、财监等工作。
分管行财股、经建股、金融股、综合股、国资管理股、监督评价股、惠民补贴资金管理股。负责管理金融、国有企业等工作。分管金融管理股、ppp中心。
四、单位负责人:
钱明忠
五、联系电话
0834-4572225
六、办公时间和地址
地址:宁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五幢四楼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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