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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告知书​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25年09月24日

尊敬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

为切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和打击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现就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证人员范围

以下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须按规定完成资格认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含企业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周期

资格认证实行12个月周期管理,您需在每个周期内至少完成1次认证。举例说明:若您于2024年10月完成本次认证,下次认证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确保认证周期连续衔接。

三、认证方式

您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便捷方式完成认证:

(一)线上自主认证(推荐首选)

1.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认证:打开微信或支付宝APP,在搜索栏输入“电子社保卡”并进入官方小程序,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人脸识别即可轻松认证。

2.四川人社APP认证: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四川人社” 官方APP,完成注册并登录后,找到“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功能入口,选择“本人认证”或“替他人认证”,准确输入本人(或他人)姓名、身份证号,按照页面指引完成人脸识别验证即可,认证结果将实时反馈。

(二)线下协助认证

1.若线上认证存在困难,请携带身份证并提供最近带水印的认证照片到就近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或县社保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认证。

2.特殊群体上门认证:针对重病卧床、高龄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家属或监护人联系居住地社区(村委会)、乡镇、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上门认证服务。工作人员将在接到申请后上门为您办理认证。

四、重要注意事项

1.待遇暂停与补发规则:若您超过12个月未完成资格认证,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系统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您补充完成认证后,将在次月恢复待遇发放,并一次性补发暂停期间的全部待遇。

2.法律责任提示:请您务必如实完成资格认证,切勿隐瞒真实情况或协助他人伪造认证信息。若发现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追回冒领金额,并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证时效提醒:为确保您的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到账,建议您在认证周期届满前30日内完成认证,避免因延误影响待遇领取。

如您在认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社保服务热线(0834-4572709)或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

宁南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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