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骑骡沟镇果 木村二组、大同镇迎丰村三组、大同镇迎丰村八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次拟征收骑骡沟镇果木村二组、 大同镇迎丰村三组、大同镇迎丰村八组集体土地 0.7991 公顷,具体征收土地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宁南县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本公告发布后,由骑骡沟镇人民政府、大同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10月21日启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中共宁南县委政 法委员会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本公告采取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和村、村民小组张贴,并在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34-4576453。
特此公告。
附件:宁南县2025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公安备案号51342702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