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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民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县民政局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涉及民政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4-4572266
涉及民政工作的其他文件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机关简介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能;领导姓名、职务、简介、分工;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联系电话;下属事业单位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4-4572266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6.《宁南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
7.《宁南县民政局权责清单(2022年本)》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老龄工作服务中心、
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
0834-4575712
0834-4561766
0834-4560062
0834-4560067
行政处罚 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处罚、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情形的处罚、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等21项
行政检查 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和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共墓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开展行政检查;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
公共服务 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开立验资账户通知书;社会组织评估;出具社会团体开立验资账户通知书;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社会组织档案查询的服务对象、类型、时限、流程、地点等内容 □行政法规
□其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2.《宁南县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老龄工作服务中心、低保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0834-4561766
0834-4560071
0834-4575712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财务室 0834-4560068
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4-4572266

社会保障 城乡低保;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项目;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公示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一款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低保中心、老龄工作服务中心、社会事务股 0834-4560071
0834-4561766
0834-4560062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之前公开 办公室 0834-4572266

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其他 1.《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公开 办公室 0834-4572266
建议提案 对县人大会议、政治协商会议代表提案、建议的答复 □其他 《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股室 0834-4572266
政策解读 县民政局制发或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办、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面向社会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信息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县级民政部门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4-457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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