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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年05月14日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市场监督管理涉及公司、农业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合同、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标准、认证认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策法规股 咨询电话:0834-4572144

监督举报电话:08344572144
行政规范性文件:县市场监管局以县委(县委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制定或以县市场监管局名义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其他文件:县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其他需主动公开类文件。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机关简介 机关概况、机关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下属单位概况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规划信息 涉市场监管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统计信息 登记注册、行政审批等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1.《统计法》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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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广告发布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明细内容,以及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联系电话等;办事指南相关表格及样表。 □法律
□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0条、第40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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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决定机关名称、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日期、备注等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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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市场监管相关行政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共服务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信息服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登记注册股
法定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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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更正事项、投诉处理结果 □法律
□行政法规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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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民生信息 应急管理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食品安全协调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质量监管股
食品药品 监督检查情况(特指监督检查、抽查检验结果、食品药品召回等信息,不含动态类信息)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产品质量 监督检查情况(特指监督检查、抽查检验结果、产品召回等信息,不含动态类信息)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三款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计量标准质量监管股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每年:各行政机关1月31日公开/县级政府2月10日公开/市级政府3月10日公开/省级政府3月31日公开 办公室
其他公开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
及查处结果
□行政法规
□其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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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年度目录
(动态调整)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
2.《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十五条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政策解读 图文、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以及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等 □行政法规
□其他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九条
3.《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第六十九条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策法规股及相关股室
企业信息 企业年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等相关信息 □行政法规
□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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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领域通知公告类信息(如科普知识、消费提示、线索征求、标准发布及废止公告、计量、认证监管相关公告、食品药品风险提示等通知公告类信息)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业务股室
工作动态 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执法、督导、调研等工作动态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业务股室
征求意见事项 市场监管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并参与决策的方案、通知等文件征求意见稿(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 □其他 《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市场监管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业务股室
(2025年5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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