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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类别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监督电话
法定公开事项 政策 规章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0834一4576286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其他文件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行政执法 行政许可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的核发;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非金属矿山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项目审查;除从事剧毒、易制爆、汽油加油站、专用危化品仓储的企业外;除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单位地址、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储存设施及监控措施、延期换证审查、直接延期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相关业务股室
行政处罚 对不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依法申报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核的处罚、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处罚、对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处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对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处罚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相关业务股室
法定公开事项 财务信息 预算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相关业务股室
重大民生信息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政府网站 信息形成(变更)7个工作日内 相关业务股室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二款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网站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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