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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事项申请之证明材料清单
来源:县司法局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一、委托

(一)(自然人申办)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涉及不动产处分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4.不动产权利证明。

(二)(法人、非法人组织申办)城市房屋所有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法人、非法人组织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4.不动产权利证明。

(三)(法人、非法人组织申办)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法人、非法人组织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4.建设用地权利证明。

(四)(自然人申办)动产物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涉及动产物权处分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4.动产物权权利证明。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申办)动产物权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法人、非法人组织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4.动产物权权利证明。

(六)一般事务性委托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与事务性委托相关的证明。

二、声明

(一)放弃继承权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等相关人员死亡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4.财产权利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5.有遗嘱的,需提交遗嘱。

(二)涉及法律事实的声明(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与声明的法律事实相关的证明。

(三)商标转让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受让人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

3.商标权利证明;

4.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四)涉及其他法律行为的声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与声明的法律行为相关的证明;

3.申请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提交章程(协议),涉及法律法规及章程(协议)规定需经权力机构决议或者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决议或者批文。

更多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点击附件下载完整版,详情请咨询0834-4572379。

附件: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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